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各院应依据本规定和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我校现有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专业硕士四种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有14个领域。今后新增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也按本规定执行。
一、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使用该语种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二、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5 年(含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写作三段式培养。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以在校为主的课程学习和在企业为主从事实际课题实践训练相结合,经双方导师密切配合,既要打好课程学习基础,又要以实际课题带动专门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能力的提高。
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由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在相应的实践领域中聘请有经验的专家作为校外导师,鼓励校外导师充分发挥其职业优势,积极参与课程教学、实践过程和论文指导等环节的工作。校外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三、培养方案
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由所属学院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应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特别是复合性、实践性和应用性。要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把握行业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加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构建结构合理、职业特色突出的课程体系。
2.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方向、课程设置等。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要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并按大纲进行教学和考核。
3.培养方案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讨论通过,报送研究生部备案后实施。
四、培养计划
1.指导教师根据每一个研究生的基础、特长、培养方案的要求和研究方向,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四周内制定硕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导师、学院、研究生部各一份)。培养计划内容包括培养方向、课程名称、学习方式、学分、考核方式、论文方向及范围等。
2.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既要保证硕士生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有利于研究生个性的发挥。
3.培养计划一般不得随意修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修改时,应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部批准、备案。
4.培养计划应在硕士生所在学院存档备案。
五、课程学习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按三跨培养模式,可根据科研、实践灵活安排,时间一般为一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最少应修满32学分,最高不超过36学分(包括必修环节),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8学分,必修环节至少5 学分。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总学分不低于32 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21学分,必修环节至少3 学分。
3.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考核、课程选修、课程免修、课程免考、课程重修、跨校修读课程及旷课、缓考和旷考的规定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致。
六、教学组织与管理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组织与管理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的组织与管理以研究生部为主,各学院为辅助。
(2)课程学习过程的组织管理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一致,在必修环节(专业实践)有所差别。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MBA教学组织与管理
(1)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学位工作的领导,并有专人具体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2)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各教学环节的管理,保证教学计划的正常实施。要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3)公共课的任课教师由研究生部负责协调,其它课程的任课教师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任课教师的资格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修环节
实践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也可结合实践内容完成论文选题工作。
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主要目的是根据领域特点到相关行业从事实习实践活动。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应根据规定,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自行设计相应的专业实践内容与环节,也可由两位导师共同协商决定专业实践内容。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应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具体要求参见《新葡的京集团8814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完成专业实践记4学分。
八、学位论文
1.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参照2011年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出台的《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新葡的京集团8814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要求及评价细则》。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执行《新葡的京集团881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及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2.MBA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参见《经济管理学院MBA研究生学位论文规定》、《经济管理学院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
3. 学位论文工作按时间的先后分为三个阶段: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证;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
(1)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经开题论证小组论证及所在院系批准后,报研究生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
(3)中期检查在开题半年后,专业学位研究生汇报已完成的工作、已取得的成果、预期获得的成果、完成论文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今后的工作计划等。
(4)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至少一学年。论文撰写具体格式见《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和《新葡的京集团8814专业学位论文书写模板》。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形式。
(5)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后,实行“月汇报”制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月将论文工作进展以书面形式向导师进行汇报。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未进行论文工作汇报的研究生不得进入论文工作下一阶段。